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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护眼灯”营销骗局的终结

发布时间:2025-08-26 17:01:59点击量:

  

“护眼灯”营销骗局的终结

  2025年7月17日,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《含光源的近视控制、弱视治疗类医疗器械产品分类界定指导原则》,旨在彻底整治市场上借“防近视”之名虚假宣传的“护眼灯”产品,为行业划定清晰红线,保护消费者权益,规范市场秩序。

  国家卫健委2023年数据显示,我国儿童青少年总体近视率高达52.7%。巨大的健康焦虑催生了一个庞大的市场,各类宣称能“防控近视”的产品层出不穷,其中“防近视护眼灯”因其使用高频而备受青睐。在电商平台上,数千款产品打着“防近视”标签,价格从几十元到上千元不等。商家利用家长心理,堆砌“红光护眼”“节律光谱”“定制光配方”等专业术语,暗示甚至明示产品具有预防或治疗近视的医疗功效,使普通灯具价格翻倍,形成年增长率超15%、规模超百亿的市场。然而,这些宣传缺乏严谨的科学临床数据支撑,实质是利用消费者信息不对称进行的“擦边球”营销。

  ——明确医疗器械定义与管理类别:用于近视控制或弱视治疗的含光源产品属于医疗器械。激光光源产品按第三类医疗器械管理,非激光光源(如LED红光)产品按第二类医疗器械管理,并统一归入眼科器械子目录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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